专业讹人!?餐饮店遭遇这种事怎么办?

博主:亿勤网亿勤网 2024-06-08 52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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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黄瓜,一道名不见经传的小菜,近日又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联合举办了第二期“提振消费维护权益”大讲堂。在大讲堂上,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胡浩对外透露相关数据。

数据显示,2023年,上海职业索赔投诉量高达24.6万件,其中有人在一年内以“无证拍黄瓜”为由向1372家餐饮店提出高额索赔。

该消息一出,话题#有人以无证拍黄瓜向1372家店索赔#便又冲上热搜。

专业讹人!?餐饮店遭遇这种事怎么办?

据悉 ,该事件不是个例,近期有多起同类比的新闻,例如小卖部、小超市等无许可证售卖风油精、清凉油、创可贴、口罩等常用药品被查。

更早之前,也曾有商贩或菜农因售卖农药等有害物质轻微超标的芹菜、豆芽等农产品,被罚数万元,这些都属于“小过大罚”的现象,与上述案例具有相似性。

那么,这种介乎于合理和不合理之间的社会现象,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每次出现此类事件,网上都会出现一种声音:是不是惩罚的太严重了?是不是执法出现了问题?

其实,在这些同类案件中,我们不排除或许存在违法行政和错误执法的情形,但从报道来看,多数案件中并不存在该情况。

例如,近日受到舆论关注的小卖部、小超市因售卖风油精、创可贴等药品而受到查处的案件中,目前的信息是相关店铺被立案调查,尚未披露查处结果。

每当同类案件被曝,食品安全领域的“小过大罚”现象就会引发热议。

事实上,无减轻情节时,依法处罚是必要的。商贩或菜农即使只卖小量蔬菜,若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也可能面临高额罚款。

因此,一些“小过大罚”案件是依法执行的,并非违法。

如陕西罗某售5斤芹菜被罚6.6万元案,虽过罚不相当,但不必然违法,只是超出公众对“公正执法”的朴素认知,成为现实困扰。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上海市职业类索赔类投诉数量达到了惊人的24.6万件,其中年投诉量超过10件的投诉者有近8000人,而且这一现象呈现出团伙化、链条化的趋势。

这些职业索赔行为主要集中在表面合规性问题上,并已经开始从日常消费领域向劳务用工、金融税收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蔓延。

数据显示,举报中排名前两位的问题分别是广告违法行为(占34.79%)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占31.11%)。

其中,广告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虚假广告方面,而不正当竞争行为则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上,尤其是使用绝对化用语的情况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

这两个问题都主要出现在产品的介绍说明、产品的标识标签以及产品的包装文字上。

此外,他还透露了一些典型的职业索赔案例,例如刘某在一年内以“无证拍黄瓜”为由向1372家餐饮店提出高额索赔等。

在消费保平台,也收到“无证拍黄瓜”的相关投诉。

去年五月,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称,当地多家餐企向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菜,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2023年间竟举报49次。

某小餐馆的经营者刘某称,他家的菜单原本并没有“拍黄瓜”,晏某主动要求做一道“拍黄瓜”,没想到之后餐馆就被举报了。

其实,“拍黄瓜”的纠纷由来已久。

去年7月,安徽合肥一餐饮店曾在外卖平台上售卖“拍黄瓜”,结果被处以5000元罚款,疑似是因为遭到“职业举报人”的举报。

更早之前,2017年广州一家火锅店因为卖拍黄瓜被重罚1万元,引发舆论争议。

以“无证拍黄瓜”为例,据悉,餐饮企业若要经营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中,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证,然而,不少餐饮企业并没有办理此证。

根据相关法规,对此行为,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一些职业索赔者靠此牟利,成为一门生意,相关新闻屡屡上热搜。

有网友表示,如果放任这些违法行为不管,市场将会是一片乱象,要避免被“职业打假人”过度牵制,法律不应该成为职业举报人敲诈的工具。

您怎么看待此类事件,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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