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现代化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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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的内容
第一个层面是社会治理理念的现代化,即在价值理念上如何理解“何为现代社会”,以及以何种价值理念支撑当代中国现代社会建设并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第二个层面是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即在社会体制上如何看待国家与社会的结构性关系,并以此规范执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不同主体的定位建构及其主体间的相互关系。
第三个层面是治理机制的现代化,即如何在具体机制设计上支撑现代社会治理体系能够有效地运转起来,如何实现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等主体之间在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合作共治。
第四个层面是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即治理主体为贯彻践行现代社会治理理念,以及保障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和机制有效运转,应具备哪些基础性能力。
基层党建如何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发挥政治的统领作用,把基层党建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发挥自治的基础作用,激发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
三、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四、发挥德治的先导作用,使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在较高的道德水平之上
五、发挥智治的支撑作用,以智能化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和效率
为什么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社区是社会的根基,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推动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党的十八大明确将社会管理与民生并列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全面进入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分为三个时间点阶段目标(2021年、2035年、2050年)。本文进一步分析和阐述国家治理现代化阶段目标及内涵。
第一个100年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可以如期实现:《决定》提出,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这一目标具有十分明确的内涵和要求。
2035年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决定》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地讲包括以下内涵: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国家行政体制更加完善高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更加完善;覆盖城乡人口的民生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第二个100年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决定》提出,“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具体的内涵是:我国将拥有高度的政治文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和更好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实现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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