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特点(税务风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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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
①通过税额抵扣仅就增值额部分征税。纳税人的增值税额,是以本环节的销项税金抵扣上一个环节的进项税金计算得出的,这种税额抵扣便实现了增值税商品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征税,因而克服了原产品税重复征税的现象。
②税负公平。增值税的税率一般是其整体税负设计的。一件商品的整体税负一旦由税率确定下来,无论流转环节如何变化,它始终保护一致。
③道道征税。增值税实行从生产到消费道道征税的原则,只要这一环节有增值,就征一道增值税,有利于发挥税收对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的调节作用。

④中性。所谓中性即国家税收政策应当尽量避免对生产和流通进行干预而造成的扭曲。增值税的对增值额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增值税的税率单一,对各行各业采取一致税负,因而不会对生产者的生产和决策造成影响。
⑤零税率。它可以实现彻底出口退税,有利于产品的无税出口,增加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增值税是什么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所谓“增值”,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相当于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额。从最终产品消费的角度看,商品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增加值之和,即为最终产品的价值。由于增值额在具体经济运行中计算较为困难,在使用增值额计算增值税的实际操作上大都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以商品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同时允许从税额中扣除上一道已经缴纳的税款,借以实现按增值因素增税的原则。根据扣除范围的不同,增值税可分为“收入型”和“生产型”增值税两种。允许将购入的固定资产中折旧部分已纳税款扣除的称为“收入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的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三、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如何促进增值税改革
为完善现代税制体系、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当前增值税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立法与改革要做好衔接。增值税立法是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项目,准备工作也已经进行了多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征求意见稿曾经于2019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2021年5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当然,增值税立法并不意味着改革的“冻结”。针对现行增值税制度在税率、优惠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应不断深化增值税改革,同时增值税的立法应充分酝酿,并预留出改革空间。
二是中性特征要进一步体现。营改增之后税率档次增多,减税降费之后减免税优惠增加,简易征收和差额征收等特殊征收方式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增值税的中性特征。如何深化增值税改革,并体现其中性特征,是下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重要目标。当前,应使增值税制度设计回归其本源,突出其中性特点,将与增值税中性原则不符、征收不便利的方面进行优化调整。
清理各类减免税优惠,逐步取消生产经营性减免税,将减免税优惠聚焦在教育、医疗、文化、宗教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农业、民政、福利、技术政策等公益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建议取消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着力推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向一般计税方法转变。
逐步降低增值税在我国税收总量中的比重,最大限度降低增值税施行对经济运行效率的负面影响,使增值税的设置充分体现宽税基、轻税负、易征收的特点。
三是完善机制要探索多条路径。在深化增值税改革中,首先,应逐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目前,影响抵扣的主要因素是纳税人的贷款利息支出不允许抵扣。如果贷款利息能纳入抵扣,将有利于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力支持企业发展。
其次,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在风险可控、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扩大出口服务免税或零税率政策适用范围。最后,完善留抵退税机制。在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其差额便是期末留抵税额,未抵扣完的部分可留待下次继续抵扣。
从国际上来看,大多数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都采取留抵退税的做法,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超过其销项税额,税务部门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退还。
如法国允许纳税人自行选择退税或留抵,即如果能满足税务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纳税人可以在纳税申报时选择全部或部分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同时纳税人可以决定将留抵税额递延至以后纳税期间,用于抵扣未来应缴纳的增值税。我国可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完善留抵退税机制。
四是征管创新要加强新技术支撑。当前,社会发展和技术创新促进了新商业模式和新业态的不断涌现,给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重要方向应是发挥现有的税收征管优势,并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相结合,实时跟踪商品和劳务的物流、资金、票据等流向,明确税基,使费用透明,实现税制改革、征管手段和技术创新相互驱动,以强化增值税征收管理。
另外,利用数字经济的手段去降低税法遵从成本,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逃税行为,是深化我国增值税改革的重要方面。全面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重点由管“票”改为管票上的“信息”,提高发票信息比对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
我国增值税有什么特点
我国增值税特点如下:1.消费型增值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前主要是生产型增值税;2.以票扣税为主;3.划分两类纳税人;4.对劳务划分应税与非应税。自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决定在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工作:即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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