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酷刑?古代刑法针对女子的有哪些

博主:亿勤网亿勤网 2024-03-11 61 0条评论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475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古代对男子有什么酷刑

宫刑,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在封建社会,这种刑法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摧残。

为什么中西方古代多酷刑

1、古代明智未开,统治者用酷刑来震慑国民,其中最有威慑力的自然是肉刑,并且这种刑罚是不可逆的。

2、和社会主流思想有关,虽说历史上各个时期都不缺乏酷吏,但最集中的几个时期都是深受法家思想影响的。并不是说法家思想必然造成酷吏横生,法家思想虽然严酷,但造成酷吏的更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一个良好的监督,使得官吏在执法中随心所欲,加重刑罚。

3、至于车裂、腰斩、炮烙等等这些震撼人类良心的酷刑,个人认为完全是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变态扭曲的控制欲、占有欲、虐待欲和摧毁欲。有什么能比任意摧毁自己的同类更有满足感呢,这种摧毁不仅是肉体上的,同时也是精神上的。

为什么古代会有那么多酷刑

古代酷刑?古代刑法针对女子的有哪些

原因有以下几点:

1、古代明智未开,统治者用酷刑来震慑国民,其中最有威慑力的自然是肉刑,并且这种刑罚是不可逆的。

2、和社会主流思想有关,虽说历史上各个时期都不缺乏酷吏,但最集中的几个时期都是深受法家思想影响的。并不是说法家思想必然造成酷吏横生,法家思想虽然严酷,但造成酷吏的更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一个良好的监督,使得官吏在执法中随心所欲,加重刑罚。

3、至于车裂、腰斩、炮烙等等这些震撼人类良心的酷刑,个人认为完全是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变态扭曲的控制欲、占有欲、虐待欲和摧毁欲。有什么能比任意摧毁自己的同类更有满足感呢,这种摧毁不仅是肉体上的,同时也是精神上的。

古代四大酷刑

第一种:天堂之浴

这种酷刑在记载中被称为“木桶浴”,早在欧洲时期极为盛行,行刑时将犯人放在刚好能塞进的木桶中,并将头部放在木桶外。行刑中将木桶中放满牛奶和蜂蜜,这时候香气扑鼻。

相信很多人听到这里觉得这种酷刑极其“奢侈”,仿佛像如今的“牛奶浴”,但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一种享受。犯人会被绑在桶内不能动,但凡坐下去就可能被淹死,因此会一直站在桶内。在这期间会好吃好喝伺候犯人,并让其在桶内解决排便问题。

等过几天后桶内牛奶会发生霉变,这时会引来苍蝇等蚊虫。苍蝇会钻进潮湿的桶身纹裂中产卵,接下来会直接孵化,不久后犯人身上、脸上、头发上都会爬满蛆虫。最终犯人基本上在无尽的绝望和恶心中死去。

第二种:五马分尸

《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

五马分尸其实就是车裂之刑,这种刑罚常用于春秋战国。但是根据周礼中记载,这种刑罚其实在周代就有了,行刑时犯人的四肢和脖子上套有绳索,然后分别拴在五匹马上并让其朝五个方向奔跑拉扯,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当然有时候会用牛、车辆等代替马匹,在《东周列国志》中描述了用牛行刑的场景,甚至当时还用“五牛分尸”来形容。这种刑罚给百姓带去的震慑力非常大,因此令人闻风丧胆。

第三种:梳洗

这个刑罚比较费事,需要将犯人扒光衣服放在铁床上,并用开水浇灌几遍,等皮肉变得松软时,便用铁梳子往下刷,一点一点的刮去身上的皮肉。

在民间杀猪时会看到此场景,开水烫过后会将皮肉刷尽露出白骨,没等到行刑完基本上犯人早已身亡,可以说过程痛苦不堪,基本上犯人会选择自行了断,也不敢受刑。

第四种:凌迟

凌迟从元朝编入法典,直到清末才废除,主要惩罚三类犯人:谋逆君主之罪、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然而这个刑罚需要被特殊对待,大部分凌迟包含四肢切割和分离。

十大酷刑是什么时候废止的

废止于民国时期。十大酷刑,是中国古代的残酷刑法的主要表现,是那个时代用法律作为震慑手段维护统治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产物,主要内容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等。其中尤其以凌迟最为残酷。十大酷刑中有几种在秦汉时期就有了,把它们全归入满清中,是因为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前朝的酷刑清朝时期还在延续,同时清朝自己也发明了几种酷刑,所以归类为满清十大酷刑。其主要的原因还是清朝时期没有废除酷刑,而民国时期政府将这些酷刑已经废除了,当然不包括审政治犯,说的是政府对于触犯法律之人的刑法。如果民国时期还在延续十大酷刑,可能就要叫民国十大酷刑了。

古代对于孕妇最残忍刑罚是什么

对于孕妇来说残忍的就是失去自己的孩子。纣王的妃子妲己就曾经为了验证怀孕妇人的孩子是男是女,就派人将孕妇捉来剖腹来验证。因为孩子还到预产期所以孩子没有存活下来。对于一个母亲来讲这是最残忍的,怀胎这么长时间被剥离,孩子没有成活。

The End

网站文章、图片来源于网络,以不营利的目的分享经验知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